2007年7月22日 星期日

存在

存在的意義,在於你是否有「感覺」。



假設你失去了所有知覺,你又怎能知道月亮的存在?你又怎能知道事物的存在?存在只建立於你的知覺上。



就像RSD系統,他只是個影像,將影像打在你的視網膜上,所以你「看到」他是「存在」的。白天看不到月亮,但他確實存在,當你碰到有人在白天問你著個問題時,你可能達:「月亮不在。」可是,它確實的存在著。



因此,存在與否,必須自己體悟。哪天失去所有感覺時,你會認為世界是「存在」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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