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

06

就算明天缺席,也只不過是在點名板上打個「叉」而已。

去了,能在「人」的記憶之中留下什麼嗎?

別看自己好像沒有人陪,也能靠幻想度日。

其實,人與幻想還是有差的。

真實,虛幻,二者缺一不可。

如果,因此有人打電話來問侯我,我會很高興吧。

如果是女生,我絕對會融化。

每個人,心中都會有「某個人」的記憶。

我,是誰「記憶」的一部分?

可能沒有吧。

突然問我:「你最記得小時候的誰。」我或許能說出姓名。

但是,也只不過是單方面。

小時候遇到的人,早就忘記有我這號人物存在了。

我很單薄,是吧。

薄到其他記憶進來時,我也就消失了。

是否能有一個方法,能將自己強灌入某人的記憶呢?

看起來真像犯罪。

大概,犯罪就是最後手段吧。

人被逼到絕路時,總是會犯法的。

不過,記憶也不是存在於法律與道德的集合裡。

應該,沒什麼差吧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