嫌犯資料:
姓名:草擬馬
綽號:好人
現在位置:CL526兼任我的室友
個性:孤僻且怪異,暴力兼流氓
被發的好人卡數量:∞
被狠狠拒絕的次數:∞
有一天,我室友「又」被拒絕了,看著他火冒三丈的表情,剛好我腿癢癢的,就讓他幫我抓抓。
誰知到他竟然拿起衣架抽打,我就ㄎㄧ 笑了= =。
雖然說我想試試看衣架會不會快速止癢,卻變成他的洩慾工具@@
請看以下VCR……
刑法第277條:「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刑法第278條:「使人受重傷者,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
非常明顯,室友已經使我的皮肉和身心受到重創,應該乖乖待在牢裡十二年XDDDDDDDD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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