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

我還算是保守的人

看到現在很多未婚小媽媽,我有一些想法。

我們知道,人到了青春期就會有戀愛的感覺,這是很正常的,我也很鼓勵健康的交往,但是婚前性行為,我無法接受。

人不是動物,做愛就只是交配罷了,這應該是親密的、獲得一個「承諾」而進行的行為,並不是一方爽就好。

要不然,假設雙方都發生關係了,卻分手了,下一個愛上對方的,會有「這個人已經發生關係了」的感覺,如果是我,心裡就覺得很不是滋味= =

或許我佔有慾比較強吧(不是說分手會攻擊別人啊,是「在管轄內」佔有慾強= =),不希望自己的另一伴已經發生關係了= =

所以我對那些婚前性行為很反感,身為男生,多半是為了肉體上的滿足才會找女生,這都是有科學根據的。分手後怎麼辦?下一個另一伴要一直記著「第一次不屬於我」這樣的梗在心裡,是我,我無法忍受這個梗= =

那如果懷孕呢?因為還在交往階段,並沒有到法律程序,之前我也說過,沒有法律保障,一切都是「沒有關係」,那豈不成了單純肉體關係,而意外有了小孩嗎?

墮胎?大家都知道墮胎是多恐怖的一件事吧,子宮內膜變薄,再次懷孕機率會降低,而且女生永遠會有這個痛存在(畢竟是殺生),男生根本不用負責= =

雖然我口中老是推倒、用身體來換等等,說歸說,我可是不會亂來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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