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7日 星期六

好一點

路上看到公狗隨便與母狗交配,這是正常現象;但是若看到人類交配,就變成妨害風化。

說穿了,人就是動物,是很殘暴的動物(靈長類、蛛形綱都很暴力),是因為「法律」規定、「社會規範」約束,才讓我們知道什麼該做,什麼不該做。

遠古時代,當然是看到就交配囉,還管什麼倫理道德,重點是繁衍後代。

現在社會進步了,不再亂搞,人口照樣越來越多。

我們只不過是因為有個「觀念」才會在做「人們認為是壞事」的事之前頓一下,否則,依照「原始生物定律」,殺人、殺豬、殺狗,這都是很正常的。

我們只比別的動物好一點而已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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