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5日 星期六

鋼琴聖經

「鋼琴家不是石匠,手拿鑿子,忠實、認真地根據建築師的圖紙砍鑿石頭。鋼琴家不是工具,呆版地傳達別人的思想、感情,而不把自己放進去。鋼琴家的職責是讓這些思想、感情說話、哭泣、歌唱─按照他的認識表現。這樣,他和作曲家一樣在創作;他必須化那些激情為己有,才能把他們的全部光芒發揮出來。他把生命的氣息吹入那死沉的肉體,燃之以火,用優雅、美麗的脈搏使它活起來。鋼琴家把泥土塑造的形體變成有生命的人。」─Franz Liszt(1811-1886)

真不虧是我的老公(BL?),說得真好啊!

雖然跟著老師學,可以學到彈鋼琴必要的技巧。例如:十六分音符四個四個連起來,就要用抬指節奏訓練,才能沒有差錯;手腕要放鬆,不可以僵硬,否則會受傷等等。

然而,又會有許多限制。例如:當我想變成李斯特的彈法時,就會被禁止,「頭不要點」、「身體不要動」。如果把鋼琴看成嚴肅的東東,那這樣的禁止也是合格啦,只是,鋼琴應該可以彈的更自由才對。

離開老師後,又經過了一段焠鍊,我研發出特殊的技巧,「超越時光、融合作曲家」。運用幻想,讓眼前便成一幅場景,配合音樂所要表達的意思,來詮釋曲子。因為我已經有基本技巧,剩下就是如何運用它們了。

通常,我先將作曲家生平讀熟,再看看樂評,最後將曲子練好。因此,我表現的是「作曲家的一生」、「作曲家的思想」,融合我的感情,在該奔放處,我宣洩;在該收斂處,我回穩,配合彈性速度,達到「鋼琴是由我控制」的地步。

這樣,和機器表演的死板音樂,就會有極大的差別。

走遍校園,我聽過很多人彈各種曲子,從簡單到困難,甚至是貝多芬第十四號鋼琴奏鳴曲第三樂章,我只能說,他們沒有將自己放到曲子裡,只是呆版地呈現譜上的記號。因此,感覺上,彈出來的音符,不是他的東東,而是譜上的東東。

兩個有很大的差別,因為音符是死的,而人卻是活的,如何將死的音符變成活的,是活人的工作,而不是記號的職責。我在聽的瞬間,就能抓住這個人以後會怎麼詮釋這首曲子的話,聽個三十秒就會走人,否則會睡著,因為沒什麼能聽的了。

如果蕭邦作品十的第三號練習曲是除了步伐的節奏,就沒有任何東東了,那就不是蕭邦的本意;如果貝多芬第十四號鋼琴奏鳴曲第三樂章不像貝多芬的性格,這也不再是貝多芬的作品。要在古人與活人間遊走,才能將曲子完全地詮釋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