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

三十分鐘!?

「上高中都沒時間了!」

「一天三十分鐘即可。」

學弟網誌上,看到有人向他抱怨練琴時間不足……

我承認,高中是個鳥不拉屎的鬼生活,要我回憶三年是怎麼過的,我只能以「迷迷糊糊」來形容。正確來說,我過著如夢境般、脫離現實地活了七年……

三年,想摸個琴都是奢侈的行為,技巧明顯大躍退。翻開以前的譜,「義大利美聲唱法,有緩和、有激情」,這是幻想即興曲裡,老師的指點;「抬指、節奏,每天五次」,這是舒伯特即興曲「投河」,老師的指示;「如長笛般,亮又柔」,這是蕭邦前奏曲「雨滴」裡,老師說的重點。

當我回憶起那段時光,我實在不敢想像我當時的境界已經多恐怖了,當時,我以為我還很爛,每次都被老師糾正。

過了三年,我什麼都忘了,但是,對於音樂的熱情卻絲毫不減,反而能夠自由控制「氣」的運作,使曲子在我手掌中,展現生命。但我不得不承認,技巧的確有退步。

高中三年完全不碰琴,也是我對音樂的執著。每天只練三十分鐘,會滿足嗎?能練出什麼嗎?隨便一首曲子,我可以不斷練它,持續到我背起來、能運用自如為止。

為了音樂的完整,我寧可學布林函數,只有true和false:只有瘋狂投入與斷絕關係。

對於音樂的愛,如果真的非常愛它,想向它結婚的地步(這裡指的都是古典樂與心靈音樂),那絕對不是每天三十分鐘可以滿足的,試想哪對戀人會滿足只有三十分鐘的約會呢?

可能我愛得不夠吧,我選擇了放棄,棄它三年,三年以後,再拿起來……

拿起來後,我又發現困難重重……

看來,我連每天三十分鐘都達不到了……

盯著自己的課表發愣,看著會議廳「直立yamaha」……

腦袋出現了一個聲音:拋棄愛人三年,要它回頭,當然只能靠運氣……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