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19日 星期四

音樂這一科

學習音樂這門學問,從零開始,會認為這是件吃力不討好的行為。

真的,這話不假,每首曲子,除了技巧以外、拍子、漸強漸弱、感情記號,都需要注意;因此,學習音樂,必須具備下列幾種才能:

1.天分:

每個人都會在某項科目裡顯現才能,有人是文學、有人是理工、藝術這方面尤其注重天分。像我對畫畫就不在行,拿起筆來也無法勾勒腦中的圖片,而且對畫畫毫無感覺。

2.熱情:

很多人學音樂不知道幹麻,像交功課一樣,老師規定一天練二十分鐘、這邊練五次、那邊要抬指節奏,腦中想著:「那就把這種模式當作每天功課,隨便摸完就好。」如果以這樣的心態,那還不如不要學(少這一行也不會餓死,所以可以放棄@@)。

3.毅力:

對一首曲子有了感覺,想去練的時候,一定會發現技巧上的困難,到處碰壁,這時就需要毅力。不管再怎麼難的記巧,都要找到方法克服。對於整首曲子有模糊之處,找各個版本的CD來聽,遍覽書籍,就是要征服它。

4.精湛而高超的技巧:

要如何讓曲子的精確度逼近百分之百,必須具備紮實的技巧。手指不靈活?拿練習曲練;聲部分不清?拿巴哈來練;雖然說技巧不是曲子的一切,但是技巧是必備工具,沒人想聽錯音太多的音樂。

5.感情的控制:

這是最困難的部分,我也是花了很多時間才學會,尤其是浪漫樂派,對於彈性速度的運用,不能太氾濫、也不能太死板;有時遇見fff又不是一味猛敲,看到ppp音質變得模糊。如何運用自己的情緒去控制音樂,而不是被自己的情緒給勒斃,需要的是一種「感覺」。這個很難解釋,人生經歷豐富了、文學方面涉獵也多了,自然能培養出來。

音樂是瞬間的藝術,必須透過表演者才能傳達給觀眾;不像畫畫,一部作品擺在那邊就有人看。所以,表演者又要與作曲家合為一體,否則張冠李戴,又是一項錯誤。

音樂,真是吃力不討好,但當你能運用自如時,自己也會有莫名的成就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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