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4日 星期六

當我呱呱落地於這個世界後,「英文」這項魔咒就此開始束縛我的快樂。

在我還啞啞學語時,媽媽要我背誦二十六個字母,雖然我的母語是中文,但是為了未來能與世界接軌,我必須在連注音符號都不認得之下學習英文。媽媽還將每個字母寫上音標、甚至用注音教我發音,我就在這樣的情況下被強迫學習。

上了幼稚園,我被送入雙語學校,早上英語教學,下午還是英語教學,英語就像喝水,不喝會死、喝了有益身體健康。然而,當時的我什麼都不懂,只能任由父母安排,父母說:「英文將是你未來制勝的關鍵。」我也不能反駁……

小學,老師開始教我們背單字,每天都會考試,錯一個字八分。天啊,八分!滿分才一百,稍不留神就不及格;英文單字又臭又長,像個毛毛蟲一樣,少一個字、多一個音就是錯,當時的分數隻有淒慘能形容。每當放學回家,媽媽劈頭就問:「今天英文考幾分。」之後就是一頓毒打,英文不再是英文,而是帶有血腥味道的惡魔。

國中,英文變得越趨複雜。不定代名詞、使役動詞、子句、因果句,簡直比我媽媽還要煩人,我媽媽當然也變得更煩了。天天要我寫練習卷,造樣造句,國中明明只要背兩千個單字,她卻硬要逼我背到七千;我根本不懂文法,老師們卻硬生生用考試塞入我們腦袋,頭腦都快炸了、英文都快被當了,老師還是沒日沒夜地大聲嘶吼:「英文就是你的武器」。

高中,即使課文再精采、莎士比亞詩歌華麗,老師都以文法解析上課。「被動動詞要變型」、「代名詞子句加主詞」,又不是化學,加一加會有神奇效果,英文被簡化為文法分析,而不在於整體文章的表現。「看英文文章知道它在說什麼」不存在於英文裡,而是生硬的文法,以及背不完的單字。單字量增加到七千,還包括動詞的變態、名詞的複數,老師還是貫徹「每天必考」的使命,將外來種侵蝕著我的靈魂。

直到現在,當我考了托福以後,我真的迷惘了。學習英文的目的何在?只是為了能讓自己國際化,還是為了瞭解一個國家的文化?學了那麼久,我終究不知道,我為什麼學英文。它只是個外來文化罷了,我是台灣人,應該學習中文和台語才對,為什麼從小就得強迫學習外來文化,而不是先認識本地生態?而且,對於英文的記憶,除了單字、文法、考試外,我不知道英文的起源、英文的含意,它就像個謎團,我只認識它一部分,卻沒有人讓我看到它的全部。

我只能任憑這樣的疑問不斷盤旋,並繼續做著違背意願的事:讀英文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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